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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市林业局对自治区2016年度群众反馈意见建议的整改方案

发布日期:2017-05-10 来源:365备用线路

  根据《关于开展2016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群众意见建议整改工作的通知》(柳绩办发〔20176号)要求,我高度重视专项研究自治区2016年度群众反馈的意见建议的整改工作,并开展调查研究,现制定以下整改方案。 

  一、 整改前期调查情况 

  2017年5月8日至12日,转发《关于开展2016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群众意见建议整改工作的通知》(柳绩办发〔2017〕6号)文件,要求各县(区)林业局农村能源办公室对所提事项在本行政区域内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上报市能源办。各县(区)营林站(推广站)经过调查后以电子邮件形式回复,均称没发现调查事项所述现象,也没有接到群众对此的诉求。接到回复后,再次与有关县林业局分管农村能源能源项目的同志电话沟通,并在 2017年5月8日至12日,在县级自查的基础上,我办组织工作人员到柳江区乡村味农牧有限公司养殖场、三江县丹洲镇合桐龙万山和柳城县天福种猪场以及部分农村沼气用户家中对沼气工程运行和使用情况进行了现场走访核实。 

  整改目标 

  通过调查,虽未发现群众反馈的意见建议存在,但由于我市沼气用户分布广且散、数量又多,此次调查只是抽查,不能逐户调查,因此我们不能偏以概全,不排除可能有个别农村沼气用户的沼气池未及时抽排而有沼液满池溢出的现象。对此,本着遵循“问题引领,即知即改,确保实效”和“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思路,我办将积极引导沼气用户加强对三沼(沼气、沼渣、沼液)的综合利用,探索建立农村能源服务体系有益模式,努力提升沼气项目建设和服务水平。 

  三、整改主 

  业务科室:农村能源办公室,科室负责人:覃伟奇联系电话:0772-2825571 

  四、整改措施 

  一、加强农村能源项目的建设和管理,优化项目结构,努力提高农村沼气综合利用水平。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切实做好农村能源项目的推广工作,激发农户发掘自身潜力和发挥主观能动性,鼓励农户积极参与农村源项目建设和维护,积极鼓励、引导农民切实开展“三沼”综合用,充分发挥农村沼气的生态、经济、社会等综合效益。 

      二、加强农村沼气服务网点的建设和管理,积极提升农村能源服务水平,积极申报自治区农村能源沼气池修复项目同时为盘活存量,巩固沼气建设成果,促进农村能源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广西农村能源建设转型升级。另一方面充分调动农民技术服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消除农村沼气用户的后顾之忧,巩固农村沼气建设成果,推动农村能源健康发展。 

                       

    

    

                             365备用线路 

                              2017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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